租房带家具,恶心不恶心?
不少到深圳不太久的朋友,还有估计呆的时间不太长的朋友,在租用房屋时,希望房里“带家私”。
这叫:图了个小方便,落了个大恶心。
何以言之?深圳,是个人口流动性很大的城市,出租的房子,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处女房”。
如果你租用的是别人曾住过的房子,还要求“带家具”,其实大谬,你知道那张床,那张桌子,那几把椅子,那塑料盆,以前是什么人用过吗?以前用这些“家具”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恶性的,传染性的病症?
有的房东,看准了你的心理需求,打广告时就说“带家具家电出租”,他们的家具是哪儿来的?
一,是曾住过此房的租户留下的;二,是在“回收买卖旧家具”的小店里低价买来的。
房东不是白给家具让你用的,他一是要提高房子的租金,二是要收押金,三是损坏后要赔偿,没有免费的午餐啊!
如果说你想租房,可千万别在“带不带家具家电”上倾注精力,而将主要精力投放到房子是否洁净,房价是否低廉上头。我帮你算一下,租金便宜了,你用省下的钱,买点简易的新家具,是不是一回事?再说句知心话,住院一次需要多少钱?万一染上了什么肮脏病,要治愈,得花多少钱?
聪明的你,一定会算好这些帐的,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