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维护正当利益,程序为什么这么复杂?成本为什么这么高昂?公民纳税豢养的公共部门为什么无人理睬?公民为什么对不作为行为无法制约?公民公开表达意见的渠道为什么这么多障碍?难道不值得每个公民深思吗?
69楼的业主,我有几点可证明杀人的是益田村管理处所为:
自去年10月份到昨天(2005年4月26日)一共有三个业主被不明身份的人打伤,
1、他们都是益田村维权积极分子,而且在每次的业主沙龙或其他场合都有较为精彩的发言。
2、他们在人生的几十年中从没平白无故被人打,没与他人怨,而在几乎在同一时间(去年10月份到昨天(2005年4月26日),在同一地点(益田村内)被人伤害。
3、因为最近我们维权业主曝光了很多益田村管理处的黑幕,把有关资料都递交到省。市有关部门,他们狗急跳墙了。
因此得罪的都是同一个仇人——益田村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