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网论坛 深圳生活当心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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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当心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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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

    “原本红红火火的生意,怎么突然就欠债了呢?”近日,深圳市民张女士找到记者,哭诉了自己离婚前遭遇丈夫转移财产的尴尬。

    红火生意突成“赔本”买卖

    据张女士介绍,自己和丈夫2004年来深圳后就开始经营文化用品生意,并先后在北京开了小店,一直以来都是由丈夫往返两地照看北京的生意,并负责管账,而她主要在深圳发货。今年6月,丈夫跟张女士商量准备向朋友借钱,以便扩大店铺的生意增加竞争力。在丈夫的鼓动下,张女士出面向东北老家的亲戚朋友借了10万元,并立下了借据,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可8月份,张女士的丈夫突然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了离婚。而这时张女士才发现,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生意原来一直是在“赔本”经营。“从往来账目上看,不但没有赚到一分钱,反而欠了厂家4万多元的货款。加上我向朋友借的10万元钱,现在夫妻共有债务竟达14万元之多。”
    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回忆店里的生意一直不错,要求发货的客户不断,也很少看到丈夫在用钱时捉襟见肘。“我们是2002年结的婚,来深圳做生意时夫妻俩已攒下了近10万元的家底。我就是想不明白,几年来这生意怎么会越做家越穷呢?”

    “算计”财产花样百出

    对此,记者专门走访了深圳多家律师事务所,据了解,在办理的不少婚姻咨询类业务中,夫妻询问如何识别共有财产、如何找回隐匿、转移财产的占了很大部分。而且,在婚姻行将破裂的边缘,夫妻双方往往都会使出浑身解数,盗出存单转投股市、国债;利用买房置地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让对方根本摸不到边。甚至在生意上做假账,证明自己经营失败,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背上了债,可谓花样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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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当心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

    律师说法
    财产公证让婚姻多上一道“保险”

    针对婚姻一方五花八门的转移财产行为,深圳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亮认为,摆脱“转移”陷阱,当事人还是谨慎细心为好。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一旦发现双方出现了离婚苗头,就及时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监管”共有财产。

    吴律师还指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现代人财产组成成分已不仅仅局限于现金、首饰、房产,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但如果在婚姻的延续过程中,夫妻双方没有对这些财产的权属作出明确约定或公证,那么一旦真有“劳燕分飞”的时候,势必要为财产划分而焦头烂额。家庭虽然并不是功利场,但是为了“好合好散”,夫妻财产公证无疑应多上一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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