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坚决制止违法裁员 试用期并非无限期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昨日(12月5日)公布,据最新统计,深圳全市劳动合同签订人数达671.9万,比上年同期增长7.5%,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1%,这为明年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在深圳落实打下基础。 新《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新《劳动合同法》明年在深圳贯彻实施,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对全市六区、光明新区和市保税区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劳动合同质量年活动情况大检查。对深圳不少企业在新法实施前劝退职工或大裁员,把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工龄“归零”等做法,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表示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对此,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对一些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采取要员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规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该局会坚决制止,督促用人单位合法使用用工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据介绍,目前新法虽未正式实施,劳动者若因劳动合同期满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在目前法规允许范围内,但若劳动合同未满而被强行解约,企业则需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在大检查中,深圳全市劳动合同签订人数达671.9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1%,深圳重点通过集体合同带动各行各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罗湖区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1-9月共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2011家,涉及员工19227人。截至11月28日,深圳全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6080家,完成年初三方机构预定目标任务2500家的243%,涉及员工31万人。
深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今年年初向六区下发集体合同签订目标任务。其中,罗湖区结合老商业区的特点,重点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今年已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3453家,占本区集体合同总量的97%;南山区重点在民营企业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