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土地爷”殷国元受贿3555万被判死缓
昨天,法院就此分别判决如下: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私藏弹药罪免于处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之前新华社的报道称,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金额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余元。其妻陈伟参与受贿863万余元。
两者不同的是,法院认定的殷国元的受贿金额少了116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金额减少了415万元,其妻陈伟参与受贿数额少了1万元等。除此之外,检方的多数指控均被法院认定。
此前报道称,上海市纪委和检察院认为殷国元有“自首情节”。翟建律师昨日向早报记者证实,这一观点未被法院认可。